今天重點: 供應鏈(Supply Chain and Logistics) 更新提醒:國際運輸條款 (2022 Incoterms)
分析背景
• 最近根據我在中國、美國和歐洲的律師,提供的信息和數據,由於目前供應鍊,和物流部分中斷的持續狀態,我們需要關注我們用於[運輸的最新合同條款]。
• 我的第一個建議是獲取 2022 年[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副本] (2022 Incoterms),並再次檢查您當前的所有運輸合同。
• 如果您已閱讀,並仔細檢查當前的運輸合同,則無需閱讀此消息。
什麼是[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副本] (2022 Incoterms)?
• 是進出口銷售合同中使用的{標準條款}。 它們用於定義貨物在[裝運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]。 換句話說,說明了貨物的責任,何時從供應商轉移到買方。 他們還定義了誰支付貨物及其運輸的成本。
• 經過討論:我可以總結律師他們的建議是 ——— 如果您從中國或大多數海外其他地方購買產品,請不要使用 FOB 作為運輸術語。 使用 FCA 或 CIF 甚至 EXW。 但是從現在開始在運輸合同中消除 FOB。
• 換句話說,對於在香港或中國的我們來說:如果我們的海外客戶開始放棄 FOB 一詞,請當心。 或者我們作為貿易商,處理物流,然後取決於您代表哪一方:買家或賣家。 留意 FOB 條款是否已被刪除。 這是因為很快就會變得普遍。
• 就在昨天,我還和香港的一些物流企業交談:他們沒有警覺,並像以前一樣對待合同。 可悲的是,他們甚至沒有警覺到這個詞彙已經被改變刪除了。 但對我們為來自歐洲和美國的客戶買家,提供顧問服務的律師並非如此:他們已經建議他們的客戶,更改合同中的條款:刪除 FOB 並替換為FCA 或 CIF 甚至 EXW。
誰支付貨物及其運輸定義
• Free on Board (FOB) 是國際商會定義的國際貿易術語之一。 它定義了誰對運輸的哪個部分的貨物負責。 選擇 FOB 原產地時,買方應對原產地損壞或毀壞的貨物負責。
• Free carrier (FCA) 是國際商會定義的“自由承運人”的簡稱。 這是可用於幫助規定國際商業運輸責任之一,因此各方對誰必須做什麼有共同的理解。 FCA 可用於任何運輸模式。
• Cost, Insurance and Freight (CIF) 成本、保險和運費的縮寫,賣方在裝運港交付貨物、清關出口、裝船,支付貨物到目的港的運輸費用,並獲得和 支付貨物到指定目的港的最低保險費用。
運輸合同條款變更原因
• 在您決定這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問題: 請了解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件, 8000輛新車被毀,大量聯運集裝箱堆垛。 總損失估計為 90 億美元。
• 現時中國從工廠到港口的運輸旅程(由於新冠肺炎):司機滿足隔離或測試規則:旅程經常需要更換司機; 並且避免或延遲會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。 就此而言,歐洲最近也經常發生森林火災或沿途洪水氾濫。 因此,額外的風險不應該是只指責中國,而是現在發生在任何地方。 因此,律師事務所, 建議他們的客戶更改[運輸條款]以適應狀態。
• 因此,筆者感到驚訝的是,這個物流行業應該就這一變化向香港人發出警告。
雖然有些讀者與物流無關,但您的朋友可能會,請與他們分享。 我將繼續分享信息和分析當前供應鏈的影響,尤其是對台灣海峽的影響。 有任何疑問,請聯繫。 祝你好運! ([email protected] <mailto:[email protected]> )